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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作者:整理:孙伟 文章来源:www.zh09.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 ||||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要“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的推广,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指出,“继承推进农科教‘三结合’,全面实施科技、教育(zh09)兴农的发展战略。”要“集中力量组织推广一批重大农业实用技术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研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力争在短期内见到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指出,“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促使先进的农业技术尽快用于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与农业科研、教育(zh09)单位相互协作,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充实加强农业科技、教育(zh09)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并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鼓励他们为农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为此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做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人事和农业主管部门对农业(含畜牧、兽医、水产、经营、农机,下同)技术推广机构、高等农业院校、科研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职务评聘应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成为调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在评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做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对于学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推广业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可以申报评聘农业科技推广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其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聘任办法,按照《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实施意见》执行。 | ||||
| 文章录入:美兰 责任编辑:美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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