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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盛魁:雄踞边塞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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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13 | ||||||
在清代至民国初年,作为从事边境贸易的旅蒙商,它们在蒙古地区的经营活动相当活跃与昌盛,开设的各种商店字号尤为众多。有的历经数百年经久不衰,诸如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的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三大号等。其中大盛魁又首屈一指,从其创立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总号倒闭,在长达两百多年的经营活动中,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崛起于内蒙古大草原 大盛魁的创始人,即清初山西太谷的王相卿和祁县的张杰、史大学三人。他们初为肩挑货郎,贩运杂货于蒙边地区,经营小本生意。康熙中叶,清军驻防杀虎口,王相卿等三人充当了该部的伙夫、杂役,经常往来于归化城,为部队来买食用的牛羊等货物。康熙三十五年(1698年),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叛乱,圣祖玄烨亲征时,王、张,史结伙跟随西路抚远大将军费扬古出征部队一起随营贸易,由于他们承运粮饷等军需物品发迹,遂留驻于乌里雅苏台屯军城,稍后,以王、张、史三人为主体,结合杀虎口几个人合伙组成“吉盛堂”,粗具商号的雏形。约于康熙末年,进而一起创立了大盛魁。大盛魁的三个创始人中的王相卿所起作用最大,是首任经理,人称“王二疤子”,生得身材高大,臂力过人,最初他同张、史二人合伙当商贩,由于营业不佳,生活艰苦,张、史二人心灰意冷返回原籍谋生,只有他独自留下。不久营业好转,他又把张、史二人邀来,组织通力合作,创立了大盛魁。据说,大盛魁把桃园刘、关、张三人的画像作为财神来供奉,就是表义即崇拜桃园三兄弟的“义气”,有标榜大盛魁三个创始人的“义气”。 大盛魁成立的确切年代,众说不一。现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延寿寺)佛殿前有一横匾,正中写着:“阴山古刹”四个大字,右端第一行写着:“大清雍正甲辰上春吉日”,第二行靠近下边写着:“大盛魁敬献”。根据这一记载,大盛魁在雍正二年(1724年)应该说已是一家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商号了。 大盛魁的旅蒙贸易历史,大致与清王朝的盛衰兴亡相始终。它一直是一家“人力合伙”经营性质的商号。总号设于归化城(初设于乌里雅苏台),以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为中心,活动于外蒙古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它拥有清廷所发的“龙票”(即盖有皇帝印玺的经商信票),以放“印票”帐(“印票”即为清代蒙古王公贵族需要贷款银两和赊购货物时,由蒙旗官府开据盖有官印的借契。并在借契上注明:“父贷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它具有金融债券的性质。)为主要业务,经营日用百货、牲畜、皮毛、药材。到嘉庆初年,大盛魁已发展成为称雄于塞外蒙古市场的垄断性大商号。同治到光绪初年为其极盛时期,已积累了两千万两的巨额资本,每年贸易金额达九百至一千万两银子。大盛魁做出如此令人瞩目的业绩,靠的主要是它独具一格的经营模式。 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大盛魁经营治理的基本框架,是一种伙计制、学徒制、雇佣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体制。它既是晋商经营传统的继续和发展,又是经其几代人逐步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法。 大盛魁是一家“人力合伙”经营性质的商号。从其创立起,一以贯之地实行伙计制经营。这种伙计在大盛魁商号,是由三部分人员组成:有股份人员、无股份人员和学徒人员,通称从业人员。其中,有股份人员包括经理、坐任掌柜和其他顶生意的掌柜。大盛魁后期的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500人以上,其中有股份人员90多人。大盛魁顶生意的规矩不同于一般的旅蒙商号。首先它是顶身股,而不是顶财股;别家顶生意的人员从一厘五毫或二厘(十厘为一股)开始,而它却以几毫为起始点;它的红利分配亦属非凡,别家是按实际盈余分配红利,而它则长期按固定数,盈余多不多分,盈余少也不少分;别家除在商号未出师的学徒外,上至经理,下到一般伙友,均可以顶生意,而它却只有高级从业人员才有资格顶生意。因此,大盛魁是用股份来分级别和地位的,级别低的应服从高级别的。它的经理级别最高,地位也就最高,是商号内最高职权的决策者和行使者,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受他的支配。一切号规都是经过伙友公议,由经理决定,这使人感到大盛魁封建家店色彩非常浓厚。更甚的是,大盛魁在有股份人员中,又分为两种不同的身份和待遇:一是称“己”的人员,一是不称“己”的人员。这两部分人员,不仅在称谓有区别,而且在“万金账”(旧时商号开业时,设立的底账。)上的写法亦有区别。称“己”的人员可准许参加号内重要会议,查看“万金账”及过问号内的公存。这部分人员是大盛魁的最核心的骨干人员,因此,它的内部有一句颇流行的话:“生意好顶,‘己’字难得”。无股份人员被称为吃劳金的人员,是大盛魁最大量的从业人员,他们都是本商号内学徒期满后留在号内的人员。这部分从业人员只领工薪,不参与分红利,处于无权的地位。 学徒在大盛魁的从业人员中占有很大比例,又是其中最廉价的劳动力。大盛魁对学徒的选择、培训,要求是极其严格的。学徒从入号开始,首先要求事事、处处做到以店为家。头三年要学会记账、珠算和把握贸易常识,并要求做到三个熟悉:熟悉蒙语、熟悉蒙情、熟悉蒙人。第四年就派至前、后营两柜(大盛魁称乌里雅苏台分庄为前营柜,科布多分庄为后营柜,归化城总号为城柜)实习经营草原生意,必须在前、后营两柜各学三年,务求达到精通草原贸易的业务。如:在收购牲畜时,不需过称量其体重,单凭一看二摸,测估它的重量,上下不差一二市斤。学徒入号后必须在号内学满十年,才许第一次回家探亲,第二次缩短为六年,第三年缩短为三年,以后每三年准回家探亲一次。学徒被开除者,不得再回本号。 大盛魁内部基本分为两种人员:从业人员和雇佣人员。其中雇佣人员是大量的,包括工人和牧民。大盛魁后期这些人员的总数约在5000人以上。雇佣人员分为内工和外工、长工和短工、月工和日工、大工和小工、包工和零工等。工种又分为收养骆驼和拉骆驼的、马班头和马倌、羊班头和羊倌、铁工、木工、毡匠、皮匠、麻绳匠、伙夫等。对各种工人、牧民等工资一律按月发给,不论其从业年限长短,均不得在号内顶股份,对劳绩突出者也不能提拔为号内的从业人员。当雇佣工人的时候,除规定工资外,还规定伙食。说是平时莜、荞、豆面挨着吃,初一、十五吃肉,但实际并不按规定的伙食标准吃。所以工人们说:“多吃莜荞少吃豆,初一、十五不见肉。”这些雇佣人员与商号的从业人员不得同吃同住,处于低人一等的地位。 驼队踏出新“丝绸之路” 在商业贸易活动中,大盛魁采取了机动灵活的贸易方式,本着利大大干,利小也干的原则,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业务。其实际经营范围,大致分为四大部分:放“印票”账、日用百货、牲畜与皮毛、药材与土特产。大盛魁对外蒙古地区的贸易,不是依靠开设铺面、在柜台上做生意,而是依靠骆驼,组成商队进行流动贸易。它基本分为两种:一是到各蒙旗进行流动贸易,二是走草地串蒙古包从事零星售货业务。在外蒙古这种流动贸易商队,四分之三属前营柜治理和领导,其余由后营柜及在光绪年间开设的库伦分庄来治理。这两种贸易商队经营商品非常广泛,大致分为六大类:穿戴服装用品、饮食茶点用品、生产工具用品、家具器皿用品、装饰头戴用品、宗教祭奠用品。同时对蒙古王公贵族、上层喇嘛,则按其欲望供给精致奢侈的物品,收购的货物主要为牲畜、皮毛、药材和土特 目前Google AdSens的推介规则是: 如果通过您的推介注册 Google AdSense 的发布商在注册后的 180 天内获得了 US$5.00 的收入,我们就会向您支付 US$5.00。如果该发布商在注册后的 180 天内获得了 US$100.00 的收入,而且具备接受付款的资格,我们就会向您额外支付 US$250.00。如果在任意 180 天的周期内,您推介了 20 位发布商,且这些发布商都获得了超过 US$100.00 的收入并且均具备接受付款的资格,您将会获得 US$2,000.00 的奖金。如果大家对Google AdSense感兴趣,可以 点这里申请Google AdSe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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