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云南分公司前飞行员郑志宏“天价索赔案”昨日二审开庭,此案在返航事件的《公开信》中被看作“罢飞”的一大诱因,因而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然而,庭审却异常冷清,东航方面没有负责人出现,也没有一个飞行员旁听。
据称,此举或是“返航门”事件后因舆论压力过大,东航为淡化媒体关注而刻意的“低调”行为。
手拉一个拉杆箱、怀抱厚厚的一叠资料……在开庭前十分钟,郑志宏忽然出现在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瞬间,包括本报记者在场的数十名记者团团围住了他,尽管接受过很多媒体的采访,但眼前的场景仍让他手足无措。
在东航集体返航事件的背景之下,昨日下午,郑志宏“天价索赔”案进入二审最后阶段。2个小时的庭审稍显沉闷,但未出现激烈的争执,而焦点问题紧紧围绕郑志宏技术档案是否应该移交,以及东航提出的500多万元的培训赔偿费展开。
当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秘商未果:东航免不了公堂对簿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新闻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郑志宏案原定下午1时30分开庭,但双方正在协商,“是否开庭还很难说”。
记者等到12时,是否开庭仍没有确切消息。而记者从有关渠道得知,当时东航云南分公司的代理律师熊斌和郑志宏及代理律师刘英正在法院1235房间商谈,确定是否能达成共识。
消息人士分析,在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未“结束”之际,双方一旦达成和解,庭审就将取消。“这也是东航在遭遇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希望淡化处理媒体关注的一个方式”。随后,记者在东航总部宣传部未证实这一说法。
12时30分,记者忽然收到消息,双方谈判破裂。下午1时30分,庭审将如期开庭。
异常低调:东航及飞行员无人到场
开庭审理过程中,不管是东航还是郑志宏都很低调。东航方面无人到场,东航和东航云南分公司都委托律师代为出庭;郑志宏虽亲自到庭,但他说的话并不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他只开了两次口,都是针对东航的索赔而言,更多的都是由他的代理律师刘英来发表意见。
记者注重到,这与前几次庭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审有20余名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到庭旁听,记者只占到少数。然而,昨天,不知是刻意避免还是事先招呼,没有一名飞行员来旁听,到场的人全是从中心到地方各大媒体的记者。为此,法庭公布开庭前,专门留了3分钟给记者们拍照、摄像。
庭审焦点:争论技术档案和培训时间
郑志宏案的双方先后就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第一焦点:郑志宏的飞行技术档案移交问题。刘英认为,技术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般,相当于一名飞行员的生命,对就业或今后有重要作用,应移交本人或是上级治理部门,而不是扣押在东航公司。而东航的代理律师熊斌认为,飞行技术档案是飞行员所在单位的飞行资料,没有明确法规要求必须移交。
第二焦点:作为索赔依据的培训时间问题。熊斌认为,1999年前郑志宏由副驾驶成为机长,此前有1529.38个小时的“带飞”时间,应视作培训时间,按照3450元/小时的培训费用,共产生出培训费用约527万元,此外还发放了7万余元的各项补贴,一并也要赔偿。
而刘英认为,按有关规定,飞行员的培训必须在航空模拟器或空载飞机上进行,在这1529.38个小时里,实际只有300多个小时的培训时间,东航把飞行经历时间全部算做带飞培训时间,是不公平之举;同时,1529.38个小时是郑志宏在副驾驶的岗位上工作,执行航班飞行任务时间。
“这期间,公司也发放了工资,应看作工作时间而非培训时间。”刘英反驳称,他为东航运送旅客,为东航创造了利润,不应该再算作培训时间。她举例说:“有人一辈子都是副驾驶,没能成为机长,仍然在拿工资,难道这也是公司培训了他一辈子?”
拒绝调解:东航不让郑志宏“赔钱走人”
不过刘英表示,认可其中133万余元的外派培训费和提前发放的7万余元工资福利。这让人感到意外,这就是说郑志宏认可的费用已超过一审判决的137万,达到140余万元。对此,刘英律师的解释是:“为了让郑志宏可以尽快走!”
然而,东航对郑志宏伸出的“橄榄枝”显得并不“感冒”,不知是否受返航事件的影响,在该起案件中,东航态度强硬,表示拒绝法庭调解。
辞职机长无奈回应:“不希望‘返航’和官司扯到一起”
昨天下午,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辞职机长郑志宏。对于之前东航云南分公司发生的集体返航事件,郑志宏不愿多谈;对于自己被无故卷入这起事件而为大家所关注,郑志宏显得很无奈。
记:你对东航提出的天价索赔怎么看?
郑:这是航空公司利用专业性和老百姓对航空事务的生疏虚拟名目,对劳动者无理索赔。
记:你对东航云南分公司集体返航事件有什么看法?
郑:我已离开公司一年多了,对这事并不了解,也不好发表什么言论。
记:有人说,你的辞职是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郑(显得有些激动、生气):谁说的?为什么要这样说?我们可以来对质。这两件事完全是两个独立事件,只不过面对的都是同一个公司,我不希望把它们硬扯到一起。
记:返航事件能不能说是飞行员们对你诉讼的支持?
郑:不能这么说,飞行员们关心或关注这起案件,是从中体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从中看到自己权益的体现,希望通过这起案件或我的努力,能使劳动者的权益和价值能得到尊重体现,这也是我打这起官司的意义。
记:你对这起官司有信心吗?
郑:对尊重、保护劳动者权益布满期待。
记:你对老东家和昔日的同事有什么话说吗?
郑:希望东航渡过难关、重塑辉煌、走出困境;希望航空公司的广大职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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