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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拖欠工资将加付50%以上赔偿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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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5-11 11:18:00 | |||||
《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日前出台,规定逾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其中,为防止底层包工逃付工资的现象,工程总承包企业需在项目开工前在当地银行预存项目工程预算的3%作为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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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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