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站长
发布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管理学习网 >> 管理文库 >> 薪酬福利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劳动合同法(草案)八大焦点等待裁决★→完全免费不容易 请你关心支持爱护她 幸运爱心与你同在!           ★★★
劳动合同法(草案)八大焦点等待裁决
更新时间:2006-12-22 11:19:00


  撰文 周开畅

  关系着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将于12月24日—29日继续由全国人大审议。笔者日前获悉,与一审稿相比,即将开始二审的草案文本有了许多变化,摒弃了之前的一些刚性规定,开始向企业一方有所倾斜。

  适用范围一审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审稿认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没有本质区别,两者应统一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所有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制范围的人事关系,都将被视作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的统一规制。不过,新草案尽管取消了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仍维持了人事部门的治理权限。

  规章制度效力一审稿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对此,二审稿将这一先决程序取消,但认同制订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走民主协商程序。尤其涉及重大事项时,二审稿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的协商同意。

  劳动合同形式一审稿极大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作用,并规定了严格的责任。二审稿仍强调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力度有所放松。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审稿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审稿对此作出新规定,即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定在《劳动法》确定的、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并在十年内将达到退休年龄的、连续两次续签劳动合同后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等三种情形。相应的,新草案扩大了用人单位的解雇权,如扩大了经济性裁员的适用范围,规定在出现重大的客观情况时,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费的赔偿一审稿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审稿规定,劳动者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培训经费的总额。另外,立法者还认为,对于劳动者的剩余服务年限的赔偿,应有时间长度的限制,或5年或8年,以保障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竞业限制一审稿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是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并主张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不得少于员工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二审稿认为,竞业限制条款的对象主要是“高端”劳动者,指向内容是商业秘密。除此之外,法律上对竞业限制协议并无过多限制,补偿金数额、竞业范围和时间等,应由当事人自主约定。至于知识产权问题,仍借助知识产权法处理。

  劳动力派遣一审稿对劳动力派遣从5方面予以限制:一、派遣公司注册资本达50万元;二、派遣公司每派遣一名员工缴纳5000元备用金;三、企业每个岗位使用劳动力派遣不得超过一年;四、用工企业和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五、对派遣公司加大行政处罚强度。

  这些可能导致派遣行业无法生存的规定,遭到了派遣业一致反对,用工企业对此也基本持批评态度。二审稿中,规定有所放宽,如删除5000元备用金的限制;规定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力期限为2年以上;当用工单位不予聘用时,劳动者仍维持与劳动力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发放最低工资。但是,二审稿仍坚持派遣业应受法律的限制。

  集体合同一审稿中没有对集体合同做出具体规定,二审稿则归纳了现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另立了一节。二审稿还限定集体合同签订范围在乡镇一级、行业一级,当前集体合同的签订层次不宜过高。(董保华工作室供稿)
  


目前Google AdSens的推介规则是:

如果通过您的推介注册 Google AdSense 的发布商在注册后的 180 天内获得了 US$5.00 的收入,我们就会向您支付 US$5.00。如果该发布商在注册后的 180 天内获得了 US$100.00 的收入,而且具备接受付款的资格,我们就会向您额外支付 US$250.00。如果在任意 180 天的周期内,您推介了 20 位发布商,且这些发布商都获得了超过 US$100.00 的收入并且均具备接受付款的资格,您将会获得 US$2,000.00 的奖金。如果大家对Google AdSense感兴趣,可以 点这里申请Google AdSense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10天 成本转
    劳动合同法:单位须向职工公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 约定工资
    立法草案规定逾10年员工应签
    部分人主动放弃签劳动合同
    八大典型股权激励模式
    长期合同成主流 劳动合同法颠
    中小企业实施信息化八大困境
    企业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八大
    社会保险法草案提请审议 用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r>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网站首页 管理文库 管理资料 名企研究 专业视频 学习书城 学习教案 休闲一刻 人才家园 学习论坛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zh09.com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合作伙伴
    伴你成长网站百易科技恩格企管顾问营销经验交流站外包信息网秦商在线网址导航品牌学习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留学中国民企管理三十二路音乐网云南旅游数据恢复超越管理网管理人网
    闪酷FLASH培训客高新产品网原版英语四川成都人才网前程无忧招聘网西安英才网中国上海人才网
    深圳人才网医疗人才网江海人才网求职工作街成功招聘网人力资源学习网易飞翔网络中国未来研究会
    我爱学习网广州信息网浙江广告网杭州信息港智慧世界最佳东方中国企业名录网国家教育网
    华夏智慧中国营销网中国行业咨询网人力资源在线管理在线瓷都取名算命广捷居中国管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