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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盲目求职遭遇黑职介-人在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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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31 5:51:00 | |||||
2008年1月3日,应届毕业生李丽来到湖南长沙找工作。在遭遇求职冷遇后,李丽在火车站一家职业中介的信息栏上,发现有应聘当文员的机会,没想到却因此落入黑职介所设下的陷阱。1月26日,李丽拨打本报维权热线投诉。 落入陷阱 李丽是衡阳某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听说年底找工作比较轻易,于是在2007年12月,李丽来到长沙,预备寻找一份满足的工作。 然而,在人才市场徘徊了将近半个月,李丽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甚至有些绝望了。正当李丽打算放弃找工作回家的时候,她在火车站一家职业中介的信息栏上,看见招聘文员的启事,便前去咨询。 李丽回忆,当时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交纳200元的介绍费,就可以去上班,而且假如不满足,或者没有应聘上,他们还可以继续推荐。于是李丽在职业介绍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交纳了200元介绍费。随后,工作人员给了她一个地址,要她到长沙飞鹏电脑公司上班。 当日下午,李丽拿着介绍所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长沙飞鹏电脑公司,经过填表面试后,该公司人事部主管要求她回家等消息。可等了两个多星期,却被告知未被录取。李丽只好再次找到那家职介所,工作人员倒是很热情地给她换了一家公司面试,又经过一个星期的等待,再次被告知没有被录取。当他第三次折回职介所时,却发现对方已是大门紧锁。 李丽告诉记者,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时求职心切,对这家职介所的相关资质没有了解,现在想维权也无从着手。李丽说,“为了等单位通知,我现在已经在长沙住了一个多月招待所了”。 “包找工作” 1月27日,记者来到长沙火车站,找到李丽求职的那家职业介绍所。记者发现该职业介绍所大门紧闭,连招牌也拆掉了,记者从一位清洁工那里得知,该职业介绍所经常有人来“扯皮”,所以在一个星期前搬走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隐藏在长沙街头巷尾的黑“职介所”很多,其工作人员极尽游说,目的就是骗取求职者缴纳中介费。 当日下午,在长沙汽车东站四周的一家招待所门口,就写着满满几大页的“招工信息”,上面文员、司机、售货员、保姆、钟点工等职位应有尽有,记者进到介绍所自称来自岳阳,因工作不如意从单位辞职了,希望能在长沙找一份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对方满口答应,并要记者先填写一份“求职登记表”。 当记者填完表格后,一名工作人员以“人才入库服务费”为由要求记者交纳150元的入会费,并承诺交完会费后,三年内都可以免费找工作。当记者表示“劳动部门规定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时,该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是服务机构,收取的是服务费,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随后,记者又提出想看看对方的营业许可证或相关资格证实,对方却支支吾吾,始终没有拿出来。 劳动部门提醒多个心眼 2008年1月2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年的年前年后都是找工作的高峰期,求职者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提防各类“陷阱”。 李先生表示,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找正规合法的职介机构。正规合法的职介机构都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而那些非法职介机构一般都是无证经营,收费名目繁多。求职者应聘后,应到用人单位了解在岗人员待遇、工作性质等是否与招聘广告相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双方权、责、利进行规定。 律师说法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红斌认为劳动者与中介公司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对于劳动中介公司来说,它应该是在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劳动合同后才能收取有关居间费用,否则是不能收取居间费用的。劳动者可以到有关经过工商登记以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介公司提交个人信息,要求提供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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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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