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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天加班费可抵半月工资-人在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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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2-15 2:25:00 | |||||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今年调整后的法定节假日,除夕、春节、初二三天算做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而初三至初六四天则是相邻几个双休日的调休,假如加班的话应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虽然加班费支付倍率是固定的,但是由于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最新的薪酬计算方法,因此春节几天的加班费也有新的计算公式。今年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制度计薪日也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天。因为加班费是在日或小时工资基数基础上计算,随着计薪日的变化,加班费也将有所变化。以一名员工月工资5000元为例,春节几天的加班费为:除夕至初二5000÷21.75×300%×3=2068.97元,初三至初六5000÷21.75×200%×4=1839.08元,合计3908.05元。这样算来,春节7天的加班费将近4000元,比平时半个月的工资还多。 记者还了解到,也有一些单位因为效益较好或是鼓励员工等原因给出了更高的节日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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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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