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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法受欢迎 招聘方称要看远点-人在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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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2-18 1:42:00 | |||||
在杭州人才市场新春首场综合性人才招聘会上,记者看到一些招聘单位的招聘广告上除标明一般的招聘意向外,还以醒目的字体标注出与劳动合同法有关的就业事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一千元,转正后薪资一千四百元,提供五险和绩效奖金,同时享受充沛的晋升机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沈同学,一边看着广告,一边琢磨着待遇问题。 杭州卓家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周小姐告诉记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今年公司人力资源部更加规范了招聘流程,在招聘广告中标注公司用人待遇。“一些企业只看到企业用人成本增加了,却没有看到劳动合同法为企业规避了用人风险。从长远看,这些程序对于企业来说是必要的。” 在不远处的浙江省人才市场新春首场人才招聘会上,来自温州大学英语系的包魏靖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给他吃了颗定心丸。“那些明确标注出与劳动合同法有关信息的用人单位,更能获得我们这些求职者的青睐。因为,我们会觉得它是一个正规的,有远见卓识的单位。” 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统计数据显示,今天该场招聘会共提供了一百二十多家单位的三千余个岗位,接待前来应聘的各类人才八千多人,现场达成初步意向的有一千两百多人次。记者同时从不远处的杭州人才市场了解到,当天共有七千四百五十五人次的人才进场择业,与用人单位洽谈后有两千八百十一人次达成了择业的意向。(完) 相关专题: 聚焦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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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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