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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近20名辞职飞行员面临巨额索赔-人在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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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3-1 1:47:00 | |||||
> 这一规定又使得飞行员流动困难。为防止更多飞行员流失,在2005年5月,民航总局等五部委又出台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治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规定招聘飞行员的航空公司,不仅要支付70万~210万元不等的转会费,且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张起淮认为,此后,法院逐渐将此五部委文件作为审判标准,只要原单位不同意,矛盾双方就陷入“转会”僵局。 近年飞行员辞职主要事件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飞行员集体向公司提交辞职书,投奔奥凯航空公司。 2004年7月,东航江苏有限公司两名飞行员提交了辞呈,两人各支付赔偿款100万元后,解除劳动合同。 2004年10月,国航西南分公司的机长李建国提出辞职,国航西南分公司要求李建国赔偿公司共计800余万元。后国航西南分公司与飞行员李建国达成和解协议,由后者加盟的民营航空公司承担300万元“转会费”。 2005年3月,厦航飞行员罗家宽因辞职将厦航告上法庭,要求厦航赔偿各种费用307万余元。厦航提出反诉,要他赔偿323万元。罗家宽向厦航支付赔偿费合计120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2006年到2007年,海航有12名飞行员先后辞职,在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之后,双方仍然不服。据悉,飞行员的新、老东家正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2006年6月,东航青岛分公司7名飞行员辞职,东航索要巨额赔偿。这7人在东航上海总部绝食抗议,引起舆论大哗。 2007年5月,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遭单位索赔1275万元。经劳动仲裁,判赔70万元。之后,双方均不服,最终东航获赔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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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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