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管理学习网 >> 管理文库 >> 职场资讯 >> 文章正文 |
|
|||||
| 徐龙代表:《劳动合同法》也保护企业-人在职场
|
|||||
| 更新时间:2008-3-11 19:51:00 | |||||
徐龙表示,该法对企业也有许多保护性、支撑性的条文,例如明确了企业的三种用工形式,也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对于人工成本,徐龙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增加的一些支出(如社保)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边应付的人工成本。我国人工成本相当于韩国1/13、日本的1/26,越南、印度的劳动立法也比我国要严格。一些企业有一味降低人工成本的惯性误区,造成人才流失,其实过高的流失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诸如离职成本、重置成本、培训成本、时间成本损失和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源流失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适当增加人工成本。 另外,一个企业的支出里边,人工成本是不高的,物流的成本、价值链的成本更高一些,搬走的企业只能是一些高能耗、劳动密集型企业。 他建议政府可提供减税、减费、减负等政策措施来推动法律实施,比如考虑到企业社保成本的增加,可出台一些优惠、减免、奖励的政策。
| |||||
|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2月1日之后仍未签劳动合同 离 劳动合同法入定-人在职场 《劳动合同法》引发巨大争论 《劳动合同法》是否影响劳资 广东省长黄华华: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凸现人才层断 人力成本缓压:《劳动合同法 江浙代表建言治理太湖环境再 冯海荣代表:矿产资源不能综 劳动合同法催生职业新需求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本站简介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下载帮助 | 聘请英才 | 联系我们 | 客户留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