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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壮胆 员工告公司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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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4-10 2:11:00 | |||||
新《劳动合同法》刚刚颁布不长时间,从事服装加工业的A公司就碰到了一件差点让企业陷入困境的事情。 要求未满足,员工上告 员工小胡想把他的妻子介绍到A公司工作,但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安排到部门经理事先承诺的岗位上。小胡很生气:当时答应为何又变卦?部门经理和厂长解释了多少次都没用。 小胡闹着要辞职,厂长叫他等管财务的人回来后拿了押金(该公司为保证年后正常生产所需的充足人员,采取了每人押300元工资的方法)再走。小胡马上给劳动局打了电话:告发公司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没有给员工交纳综合保险,加班没有加班费。这电话足以让整个公司震荡,因为他所说的全部都是事实,而且劳动局的人答应第二天来查办此事。 公司花高价,双重补偿 A公司人事主管小美想到小胡说辞职后要到四周的一家同行企业去,因为他舅舅在里面做主管。于是小美转弯抹角找到他舅舅,还好他舅舅不想把这事情闹大,劝小胡私了。最终,小胡取消了投诉,要求把上班14个月的加班工资全部给他,并补交综合保险。经过多番协商,公司答应了小胡的条件并外加3000元解决了这件事情。 晨报记者 高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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