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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18%的招聘广告招聘单位未注册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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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4-15 23:24:00 | |||||
市工商局提醒登陆“企业信用网”查询用人单位信用状况 【本报讯】(记者 饶洁 通讯员 彭丛林)“某物业公司招聘”、“大量港澳女富婆光临”,在招聘广告中假如出现这样的描述就属于违法广告。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昨日发布的对深圳市属及中心、省驻深20家媒体的招聘广告专项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1036条次招聘广告中,存在问题的有189条次,违法率为18%。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查看用人单位信息,应先到“企业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查询核实;在应聘时请拒绝交纳一切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据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招聘广告主要违法情形有:招聘单位主体资格存在问题(未登记注册),占总发布量的18%;二广告内容缺失,如广告中称“某物业公司招聘”、“某公司招聘”等,此类广告共发布33条次,占总发布量的3%。三是部分招聘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含有违反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如某媒体发布的企业招聘广告中,含有“大量港澳女富婆光临”、“本会所专为社会名流、豪门贵妇服务”等内容。 从招聘广告类别看,监测到的招聘广告主要分为用人单位自行发布广告、大型中介公司发布广告和分类广告三类。用人单位自行发布的广告发布量较小,共监测到31条,用人单位大部分经注册登记取得主体资格,违法发布广告数量较少。大型中介公司发布招聘广告数量最多,共监测到938条次,占总发布量的91%,主要违法情形是招聘单位主体资格未登记注册。此外,分类广告违法发布情况严重,67条次中,多达40条招聘单位主体未注册登记,违法率高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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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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