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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时劳动者可不享加班费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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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4-22 5:02:00 | |||||
本报讯 (记者 温薷)针对法定休假日加班计薪办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节假日加班为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对于能够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劳动者,单位可不支付加班费,但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标准工时制岗位劳动者假如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该工资基数应参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没有约定便按照应得工资确定,普遍计算方法为月薪除以21.7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月计薪天数)。以此算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日工资基数为69元,节假日加班费便为69×3=207元。 “比如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一日。”相关负责人解释,假如单位实在不能安排补休,则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费用为日(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 此外,如企业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工作制,劳动者是否“加班”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但假如将工作时间安排在法定休假日,仍应支付3倍加班费。 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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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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