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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区外出务工者将免费就业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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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5-25 22:59:00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通知要求,将因地震灾难而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将就业困难人员参与的抗震救灾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地震灾难造成的零就业家庭,要指定专人帮扶,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摸清来自灾区非凡是重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人数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服务和安抚工作。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适合灾区务工者的岗位信息,适时将岗位信息送到灾区,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同时,对灾区外出务工劳动者要实行专门帮扶,提供全程免费就业服务,即时提供岗位信息,力争使其尽快获得基本符合愿望的就业岗位。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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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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