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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起北京市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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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9-29 13:56:00 | |||||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李志勇)北京市人民政府28日在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发布通告,决定从2008年10月1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 通告指出,在京中心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上下班时间不作调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商场天天上午开始营业时间调整为10时,适当延长晚上营业时间。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实际情况,上班时间可分别为8时30分、9时、9时30分,下班时间按8小时工作制原则由各单位相应顺延。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试行网上办公,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试行弹性工作制。 要害词:北京市 工作制 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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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aoran 责任编辑:hao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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