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拥军
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在这个以知识为主导的时代,知识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知识创新能力是企业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顺应知识经济兴起的要求,知识治理应运而生,在全世界掀起了一场新的治理革命。
美国The Delphi Group公司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截止于1998年4月,51%的美国公司已经实施了知识治理。KPMG公司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在英国100家大公司中,已有43%的公司开始推行知识治理。这些企业实施知识治理以后,都取得巨大的发展。诺基亚集团实行知识治理以后,其电信业务增长70%。普罗可特—甘布尔公司进行知识治理以后,其利润率从6.4%增长到11.6%。在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试行知识治理,并取得较大的成功。总之,知识治理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将成为二十一世纪企业治理的新方向。
什么是知识治理?美国生产力与质量研究中心(APQC)认为:“知识治理是指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而对知识进行识别、获取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过程。”美国德尔福集团创始人之一卡尔·弗拉保罗认为:“知识治理就是运用集体聪明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新的途径”。知识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在企业内促进知识共享,鼓励知识创新,实现知识增值,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现在,知识治理的理念已经开始为我国企业所接受,但是在熟悉上还存在一些误区,值得我们注重。
误区之一:知识治理就是信息治理
有人认为,知识就是信息,知识治理就是信息治理,知识主管(CKO)就是信息主管(CIO)。这是典型的对知识治理的狭隘理解。
1、知识不等于信息
首先,信息只是知识的一部分。根据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知识包括四大类:⑴“知道是什么”的事实知识(know-what);⑵“知道为什么”的原理知识(know-why);⑶“知道怎样做”的技能知识(know-how);⑷“知道是谁”的人际知识(know-what)。[5]由此可见,知识的概念比信息的概念要广泛得多。信息仅限于“知道是什么”、“知道为什么”,也即是记录于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知识,我们称之为“显性知识”。而“知道怎样做”、“知道是谁”,是存储于人们大脑的经历、经验、技巧、决窍、灵感等尚未公开的秘密知识,或者只可意会难于表达的知识,我们称之为“隐性知识”。
其次,知识是有用的信息。信息包括正确信息和虚假信息,正确信息是有用信息,虚假信息是无用信息。而知识都是正确的,都是有用的。美国施乐公司将知识定义为:“知识是人们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信息。”
2、知识治理是对信息治理的变革和超越
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D·A·马夏德(Marchand)提出:信息治理分为五个阶段:20世纪初至50年代末为文献治理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为自动化技术治理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为信息资源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为知识治理,知识治理是信息治理发展的最新阶段和最高层次。其实,信息治理只是知识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知识治理不仅仅是信息治理的发展和延伸,更是对信息治理的变革和超越。
首先,信息治理仅仅关注对显性知识的治理,而忽视对隐性知识的治理。而隐性知识往往具有独占性,开发利用价值比较高,治理难度更大。
其次,信息治理仅仅重视对现有信息的收集、整理,而忽视对新知识的生产、创造。
第三,信息治理仅仅重视对信息本身和信息技术的治理,而忽视对信息、知识活动的过程和人员的治理。
第四,信息治理仅仅关注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向适当的员工提供适当的信息,将信息简单地视为企业的免费资源;而未能对知识进行资本化运作以实现知识增值。
3、知识主管不能取代信息主管
伦敦学者迈克尔·厄尔和伊恩·斯科特教认为:企业中知识主管们的作用已经超出了信息技术的范围,进而包括诸如培训、技能、奖励、战略等。由于知识治理涉及的范围大大超出信息技术,所以企业需要一位善于思考的人把人力资源方面、信息技术和战略等有机结合起来。企业在设立知识主管时不应将知识治理视为信息治理的延伸,以免以知识主管完全取代信息主管,因为这轻易导致把知识治理的工作重点放在技术和信息开发上,而不是置于知识共享、创新和增值上。卡尔·弗拉保罗认为:在企业中,知识主管的地位居于首席执行官(CEO)和信息主管之间,也就是说,知识主管接受公司首席执行官的领导,并有权领导信息主管。
由此可见,知识治理不是信息治理的简单延伸和发展,而是对信息治理的一种变革和超越,是一种全新的企业治理模式。
误区之二:知识治理就是人力资源治理
人既是知识存储的载体,又是知识创新的主体。知识治理十分重视人力资源治理。但不意味着知识治理就是人力资源治理。
1、人力资源治理只是知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闻名知识治理专家托马斯·H·达文波特说:“既然知识主要寓于员工之中,而且是员工对其加以利用和分享,以获得经营结果,那么知识治理就不仅仅是治理信息和信息技术,而且也是治理人。”[10]也就说,知识治理最终需要落实到对人的治理上。但是,知识治理还涉及企业的发展战略、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业务流程、客户关系、企业文化等诸多领域,这些是人力资源治理远远无法所及的。因此,人力资源治理只是知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人力资源治理和知识治理关注的侧重点不同
首先,人力资源治理仅仅注重人尽其力,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而知识治理更加注重促进员工进行知识共享,整合企业团队的知识资源,提高企业整体的知识创新能力,充分挖掘“集体聪明”。
其次,人力资源治理仅仅注重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而知识治理更加注重鼓励员工的知识共享,培养员工的知识创新能力。
第三,人力资源治理往往注重运用物质奖励和外部激励,也就是说主要使用感情笼络或小恩小惠来激励员工;而知识治理更注重精神鼓励和内部激励,也就是说主要通过鼓励员工自我发展,帮助员工自我实现来激励人才。
最后,人力资源治理追求人尽其才,充分利用员工现有知识资源;知识治理追求人才无限,认为人才的潜能是无限,企业应该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在知识资源。
由此可见,人力资源治理只是知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治理的内涵远远比人力资源治理的内涵要丰富和深刻。
误区之三:知识治理就是建立企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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