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管理学习网 >> 名企研究 >> 新浪 >> 文章正文 |
|
||||
| 盛大难以破解新浪“毒丸” | ||||
| 作者:王卫东 文章来源:www.zh09.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6 | ||||
——新浪的“毒丸”是“外翻式毒丸”和“内翻式毒丸”的结合体,盛大将难以破解
编者按 2月22日,新浪董事会采纳了股东购股权计划,这意味着新浪给正在向新浪实施收购行为的盛大投下了“毒丸”。这并不是中国互联网业第一次遇到“毒丸”这个名词: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名案例来追诉“毒丸”起源。这个案例是最早出现“毒丸”概念的案例之一。 让我们回到1984年。 Household公司是美国一家多元化的控股公司,旗下分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运输、批发。在美国,当时才刚刚兴起恶意收购,之前人们通常是通过谈判来进行并购。所以由于防止恶意收购的反收购策略并不普遍。但也许是处于惊人的先见之明,Household公司的董事会在律师的提议下,于1984年8月14日以14票对2票通过了一项特殊的权力计划设置。该计划规定在达到某个触发点的情况下,Household的普通股东可以一股换一个购买新股的权力。这个触发点就是有两个:1.收购者宣布要约收购Household 30%的股份;2.由任一机构或团体收购Household 20%的股份。如果这种权力的持有人不履行这种权力,那么Household公司就有可能被收购。这时权力持有人就可以使用他手中的购买新股权力以100美元一股的价格来购买要约收购公司价值200美元一股的普通股。 我们可以想象,成功收购了Household公司的某家公司此时就会像不知情者一口吞下了毒药一样,一旦成功收购的消息公布,Household的股东们开始以一半的价格购买收购公司的股票,就好象毒药的毒性发作,收购公司最终不仅不能收购Household,还有可能遭受致命的打击。人们因此将这种权力计划称为“毒丸”。 此时,另一家公司DKM通过财务调查发现,Household公司的股票如果按照分拆价值来计算的话,是被严重低估了。于是他们就与Household公司展开谈判,讨论杠杠收购的可能性。但是这种讨论始终没有结果。而DKM公司又忌于“毒丸”不敢贸然行动。 最终,DKM公司将Household公司告上了法庭。他们请法院判决:权力计划(即“毒丸”)是否属于商业判断法则的保护范围内。他们同时提出三点:1.Household公司董事会没有权力通过这个权力计划;2.该公司董事会没有权力剥夺股东,接受恶意要约(现金)收购的权力;3.该公司董事会没有权力从根本上限制股东自行选择投票代理人的权力。 DKM公司的起诉甚至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投资公司研究员的支持。可见“毒丸”计划在当时绝对是新鲜事物。它的出现可算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而法院通过判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1.特拉华州公司法第157条、第151条授权公司采取这种权力计划。第141条(a)款授权董事会管理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并且为董事会提供了连带的授权来制定权力计划。 2.董事会通过的这种权力计划与其他的防御措施相比只是一种结构的 本文来自中华管理学习网 www.zh09.com 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难以阐释的三星之道 综述:新联想需解决五大难题 盛大难以破解新浪“毒丸” 盛大收购新浪与四类中国式收 盛大收购新浪的财务分析 从盛大控股新浪看反收购博弈 百度上市手握“中国优势” G 新浪盛大耐心促谈 为并购计划 盛大获得新浪19.5%的股份 两 沉默良久后首度表态 新浪:盛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本站简介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下载帮助 | 聘请英才 | 联系我们 | 客户留言 |
|
|